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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(5/5)

跟着一位“一看就知道当年曾经干过士官长”的老人家。

老人家朝他们眨一眨眼。这把年纪,早就历经太多恋爱波折,肯定知道他们现阶段的“瓶颈”,顺势推一把。

祥馨红了雪颊,徐千峰打蛇随棍上,牢牢地捉住她的手,再也不松开了。

说也奇怪,经过这次“打岔”之后,相处时的隔阂与尴尬就统统都消失了。

他们,不必言诏,不必宣誓,没有波澜,自然而然地,就“在一起”了。

这其中,有些事颇值得玩味。

他知道孟叔叔一直看他不顺眼,视他为“偷走女儿”的“贼溜”,但自从他挺身挡下一枪,孟叔叔也只能摸摸鼻子,在心底默认了祥馨终归属于他的事实。

饶是如此,他第一次在孟叔叔面前牵祥馨的手,还是让孟叔叔气得直发抖,手上的报纸抖啊抖,好像有千金重,后来侧面得知,孟叔叔那天晚上气得根本睡不着觉。

谁理他啊?

接下来,祥馨十八岁生日那年,他心满意是地偷走她的初吻。

后来,他二十五岁那年,因为与工作上的最佳拍档起了冲突,最后不欢而散,那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憾事之一。满心郁闷的他,第一次留宿在祥馨的香闺,足足待了十二个小时才踏出门。

一踏出房门,他就毫不客气地坐在饭厅里,猛吃孟妈妈亲手做的美食,活像之前累瘫饿坏似的──当然,祥馨也是一副娇慵人儿的模样,看来毫不胜力。

那天的报纸,再度被孟叔叔抖得皱巴巴。

管他!

有一就有二,以后他就直接留宿在祥馨的香闺,过起了同居生活。

终于,到了订婚这一天,结婚的日子也选妥了,他再也不用挨孟叔叔的白眼了。

“好了好了,两个人怎么对起眼来了?”好命妇人掩嘴笑。“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慢慢对着看呢!祥馨,该过去收茶杯了。”“是。”她收回视线,跟着好命妇人一路走到前面去。

除千峰霸道的视线,锁定了她的翩翩身影,始终不肯松离。

长辈们把茶喝完,将红包置于茶杯中,放回茶盘,说著“百年好合”的吉祥话,她也在好命妇人的指点之下,对徐家亲长的称谓一一改口。

“该交换戒指了!”

祥馨被好命妇人撬扶着,坐上了面向大厅门口的高椅。

“脚踩在矮凳上,坐得正才会得人疼喔。”媒人站过来,权威地说道。“准新娘喜气冲天,今天可比天还要大,脚千万不能踩到地上。”徐千峰一步步地踏过来,站在祥馨的右边,堂而皇之地握住她的手。

他的右手拿着以红线相系的金、铜戒指,套上祥馨的右手中指。舍钻戒而就金、铜戒指,是徐千峰的坚持,取的是“夫妇同心”的吉祥意。

“手指挂乎正,新娘才会得人疼。夫妻牵手共打拚,创造前途好名声。”好命妇人吟着,突然瞪大眼睛地说道:“哎啊,祥馨,你要将中指屈起,千万别让他戴到底,以免日后被他吃定埃”徐千峰一听,一下子将戒指压到底端,摆明以后要把她吃得死死的。

“哎呀,这样以后就要被吃定了啦。”连媒人也过来惋惜一番。

只有祥馨不以为意,依然是浅浅、慢慢地笑。

她知道,徐千峰不会让她吃亏,即使是吃他的亏。

他才舍不得!

她从海晶的手中接过戒指,套入徐千峰的左手中指,才套到第二个指节,就放过他了。

吃定一个人,对她来讲没什么意思──尤其是这个人早就被她吃定了!

倒是徐千峰看了她一眼,眼中尽是“你不够在乎我”的埋怨。

他握住她的手,硬是将戒指往下推去,直触到他的中指底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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