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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啊。他敢打赌,现今她这样的人几可媲美来罗纪恐龙了。
看他大受打击的模样,她有些不忍心地拍拍他“人毕竟是群居的生物,所以即便是我的‘隐居’也是建立在外界的条件上的。”当然她不会告诉他,她基本上只有赶稿期是处于“隐居”状态的。
他管别人是不是群居的。洛凡莫可奈何地扒了扒头发。看来惟今之计,他也只能有事没事就厚着脸皮跑她的香闺,彻底地贯彻执行他追求的第二招了,只希望他的脸皮真可媲美十层装甲…
唉,为什么他感觉自己的追求之路走得有点惨淡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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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着数日,洛凡往她的香闺跑得十分殷勤,当然也跑得她十分不快,直想拉下脸皮轰他出去。无奈“来者是客”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,再加上她学不会拒绝不受欢迎的访客,致使领土主权不受重视,履履遭受外敌人侵…
但是,拉不下脸皮轰他出去,不代表她必须善尽地主之宜。所以,他想进她地盘,随他!他想让她做个好主人招呼他,没门!
对不受欢迎的客人,她能做的极限就是,允许他进屋,然后对他视而不见由着他一个人唱独角戏,再多,没有了!
只不过,他如果知道她能够冷淡他这么些天,大半要归功于他那日送来的精神补给——那些小说,不知他会是什么心情。
埋首在《寻案记》的后面,甘平空出一只眼瞄她的客人。大概是终于知道了独角戏的无味,他今天改了方式,进门没多久便自动自发地在她的书柜上抽了本书,窝在一旁的椅子上看了起来。
她注意了一下,他看的书是书柜上她很少翻动的书——她写的。
可恶。发现了这一点之后,她突然竟有股想将书抢下来的冲动。就好像担心——他会透过书,窥视到内心的秘密一样。
这让她不禁懊恼地回忆自己当初写下它们时,是否投注了太多个人的情感在其中。
该死的,看来这几天的相处,她对他并没有完全做到无动于衷。
“平平——”
每天拼命从紧巴巴的时间表里炸出两个小时往她的香闺靠,洛凡自然不可能是为了来这儿看书。
只是这些天她一直不理他,他才为自己找点事做的。所以,虽说他在看书,但注意力却仍集中在她身上,她那儿有一点风吹草动,他都不会遗漏。
“平平”
十分钟了,她书中的书都没有翻页,这种情况相当稀奇呢。
第一次看她看书时就发觉,她看书的速度超快。
他开始还以为她是不想理他,才借着翻书来赌气,后来才发现她的确只是在看书。虽说,他不认为她看书的方式真能看得进去多少内容。但仍不能不承认她看得很认真——她大小姐经常性地看书看到遗忘了室内还有一个他就是证明。
一想到这就让他心中就有些不是滋味。不过今天她竟在看书时走神了,倒是难得。
“平平——
“干嘛?”一不留神给他应了回去,懊得她差点咬下自己的舌头。
“想什么想得这么人神?”装作没看到她又气又恼的模样,洛凡径自兴致勃勃地靠了过来。
“我在想…”该死,怎能让他知道她在想什么?险些被他拐了“要你管?”甘平借着凶恶的口气掩下上窜的红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