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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
芙菱犹疑着,她也知道沈彻应该是不喜欢何美丽才对,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非常在意,可能是因为何美丽认识沈彻在先,才会让她这么没有安全感…“可是…沈彻还有其它的对象…”
“谁啊?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我有其它的对象?”沈彻真是有点啼笑皆非了。
“就是那位你已经认识很久,声音很好听;并且唤你‘小彻’的人…”
“她又是谁?”蓝仲勋严厉的目光扫向沈彻。
“小…彻?”沈逸彬摸着下巴,听芙菱的形容倒像是…
“老天,你到现在还没发现吗?”沈彻弯着腰,不断拍着大腿,笑到下巴差点没掉下来。
“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什么?”蓝仲达靠在房门边,他才和沈伯母出去买个东西,家里似乎就发生了颇精采的事情。
“你们为什么全在房里?不嫌挤吗?”曾雪媚也从门边探进半个身子。“嘎?小彻,为什么笑成这样?”
一听到“小彻”两个字,连沈逸彬和蓝仲勋都忍不住大笑起来。
“到底什么事这么好笑?”曾雪媚挤进房内,坐在沈逸彬的腿上,对沈彻说道:“小彻,你快告诉我。”
沈彻大笑着搂住芙菱。“有人吃醋吃到未来婆婆身上了。”
芙菱看看沈彻,再看看曾雪媚。慢半拍地,她才恍然大悟,老天,她到底闹了什么样的笑话!
芙菱无聊地拿着遥控器东按西转。
“为什么都没好看的电视节目呢?”芙菱大叹一声,关掉电视,怀搂抱枕,对着一旁呼呼大睡的“麦可”说道。以前她随时随地说睡就睡,可是现在,她竟然连最爱的午觉也睡不着。
她打量着正在睡觉兼打鼾的“麦可。”
说也奇怪,她跟“麦可”刚开始可以说是同“性”相斥—意指同样性情懒惰到看对方不顺眼。但不知为何“麦可”现在老是喜欢跟着她,虽然有时它迟缓的动作并没有改进多少,但至少它不会再对她的话听而不闻。所以每次沈彻外出打球时“麦可”就会来住她这里。
“懒狗,你觉得那个何美丽还会不会再做那种难吃的巧克力蛋糕给沈彻吃呢?”她摸摸“麦可”的脖子,故意吵醒它。
“麦可”以十秒钟的速度张开了眼睛,投给她一眼“你这个问题很无聊”的眼神后,依然只花了半秒钟的时间,就重新合上眼睛。
不错,至少它抬眼的速度已经比她第一次见到它时快了五十秒。
“好无聊哦!”她喃喃自语。“也许我也应该跟大哥学学做菜才对。”光学做蛋糕实在是不够的。
“麦可”不赞同地低呜一声,一头往沙发的抱枕里钻,它才不想当第一个试验品。
芙菱掀开抱枕,恶作剧地抓着“麦可”的耳朵,郑重说道:“虽然沈彻很会做菜,但他如果看到我亲手做出一桌的料理,他应该会很讶异吧﹗你觉得呢?”
这个女人真是闲疯了!才会如此无聊地对待一只无辜的狗﹗真可怜了“麦可”必须在沈彻不在的日子里,跟她朝夕相处?
“你在跟谁说话?”蓝仲勋从书房里走出来。
“还会有谁,当然是‘麦可’。”家里也只有他们在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