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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咦,”她老人家说:“你又不是三宝殿,没有事不能找你?”
我说:“妈妈,大家都成了喜剧高手,不少你一个,有什么话快说吧。”
“思聪叫你回去。”
“妈妈,手臂要朝里弯。”我瞪着电话筒。
“你回去吧,结了婚的女人在外头晃,成什么样子?”
“我搬到你家来住!”我说。
“你在娘家能住多久?”妈妈问我。
“住到八十岁,不由你不管,你当心,你总是我母亲。”
“你搬回来,我倒是很放心,胜过流落小旅馆。”
“哈哈哈!”我干笑。
“你若要等思聪来接你,我看不必了,他说明:要回去,你自己回去,他不会低声下气…他说他从来没低声下气过。”
“你们都决定不要我了,是不是?”我恼羞成怒“好,你们会后悔!”我摔了电话。
一整天我的喉咙像被人塞了一块铅,非常不舒服,眼看思聪是不会来接我的了,小马又并不如思聪想像中的那么热情,我们其实一直是同事关系,我束手无策。
那天下班,我藉放到亲戚家去吃晚饭,自然,他们是欢迎我的,只限于一顿晚饭,亲友间要求不能太大,事情反过来,我也不会收留一个与丈夫闹翻的小女人。
那天告辞之后,回到青年会,我坐在静寂的房间细思量,自觉乏味。为了这种芝麻绿豆的小事,思聪使我下不了台,这口气如果要忍下去,我只有一条路:找房子搬出去,与他分居。
幸亏我银行里还有一点存款,要办起这件事来,并不困难。
然而为了如此小事…我伤心地想,就闹到这种地步,既有今日,何必当初?我独自流下泪来。
这种事听在别人耳朵里,也许顶滑稽顶好笑,然而对我来说,刚好证实冰冻三尺,非一日之寒,我与思聪无法共同生活,婚前我的优点全变成缺点,他挑一个优秀独立的女性做妻子,婚后他还是希望我变成奴隶,我并不了解他,相信他也不了解我。
我请了三天假,找公寓。
当天下午便找到一层中价公寓,经纪连连的说:“你运气真好,小姐,这层公寓本来是一双日藉夫妻住的,一应俱全,干净得十分,他们赶着回国去,租金又便宜,你只要买点日用品便可以搬进来,连电话都有。”
我点点头,付了租金按金,感觉上十分凄凉,运气好?运气好的女人离家出走,早就有丈夫来恳求她回家,哪像我?为一点点小事,丈夫就高深莫测,名正言顺地独自生活起来。
那天下午我回家收拾杂物,思聪上班去了,钟点女工仍然把地方收拾得干干净净,我取箱子,把衣物收拾好,销匙留在桌子上,就走了。
我呆呆的坐在新公寓内,扭开电视机观看,仿佛又回到少女时代,无忧无虑,只对自己负责但是冯思聪这三个字在我心头中拂之不去。
尤其令我失望的是母亲,一派大祸临头各自飞的样子,推卸责任,根本不打算理我的事,现在好,她该耳根清静了。
我到附近的超级市场去办了一些必需品,安排妥了,约朋友吃茶,觉得天气热,顺便买了一堆夏天衣服。
我问自己:这样就算分居了?没头没脑的,隔一阵子我会找律师约冯思聪会晤。
为了这么小的事,我诅咒。
微不足道的小事,他就乘机发作,这种丈夫,长久相处也是很痛苦的,我下了决心,从明天起,我就是一个新人,我甚至考虑另外再找一份新工作。